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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樂魚leyu】8月27日,最高人民檢察院宣布,尊湃侵犯華為海思芯片技術商業(yè)秘密案一審判決生效。其中,張某最高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300萬元。
海思芯片
這起案件揭示了半導體行業(yè)內部人員通過系統(tǒng)性手段竊取知識產權的細節(jié)。被告人張某原系海思公司射頻芯片開發(fā)部門負責人,離職后創(chuàng)立尊湃公司,并在新公司成立前后拉攏周某甲、劉某、周某乙、顧某等人加入,任命4人擔任高管并負責相應技術部門。
CNMO了解到,為了縮短研發(fā)周期、迅速投入量產、加快吸引融資,經張某指示,周某甲等人以良好的薪資待遇、發(fā)展前景等為條件,繼續(xù)招募海思公司員工高某、王某等7人加入尊湃公司。這些人員在離職前后應尊湃公司要求,自行或者勾結仍在海思公司任職的員工趙某、屠某,以截屏、抄錄、微信傳輸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海思公司技術信息,用于尊湃公司芯片研發(fā)。

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的司法鑒定結果確認:尊湃的侵權芯片技術中,有多達40個核心技術點與華為擁有商業(yè)秘密權利的密點存在90%以上的同一性,構成實質性相同。這些被非法獲取的技術信息估值達3.17億元。華為公司于2011年啟動Wi-Fi芯片研發(fā)項目,后由海思公司負責該項目,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進行長期自主研發(fā)。
最終,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,并處罰金300萬元,被禁止在五年內從事芯片相關行業(yè);周某甲、劉某、周某乙、顧某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,并處罰金150萬元至120萬元不等;高某、王某等9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,并處罰金100萬元至20萬元不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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